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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初次审议近半年后常委会公开法律草案的行为,我们应当给予积极评价才对,因为它让社会有了了解和提出意见的机会,而根据立法法第37条的规定,委员长会议就有权决定不公开法律草案。
回顾现代化的过程,固然工业革命及其背后的科技知识的更新功不可没,社会组织方式及其背后的道德和法律制度的变迁也不可或缺。各国在人工智能管理上的不统一加重了管理的难度。
哈贝马斯认为,就现代化过程而言,科技知识起到的作用在全社会有一般意义的共识,而道德和法律的进步,特别是一个更开放和普遍性本位的道德和法律规范体系(权利本位、法治、社会契约、自由平等和基于共识的治理)同样重要。(当然,对于该条例的规定如何在实践中应用,学界已有相当有力的质疑和批评。这样的人工智能决策设定会或许更迎合消费者的心理,也带来企业利润的增加,但给社会总体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这是立法者必须考量的。如果现代社会的进步,不单单是在科技知识上取得突破,也是在道德和实践智慧层面的进步,那么今天讨论法律管制问题,对于人工智能所开创的新时代而言,同样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比如经典的电车难题,当不得不作出决策时,面对着是杀死车上乘客,还是杀死面前的五个路人的两难处境,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应该怎么选择?根据某咨询公司对美国民众的调查显示,美国民众中有50%的认为应该先救乘客,另外50%的人认为先救路人,但是只有三分之一的美国人表示愿意乘坐可能会牺牲乘客生命的无人驾驶汽车。
云计算明显降低神经网络的运算成本。既然人工智能能够直接分析和利用数据,每个个体至少有权利选择以怎样的方式存储、管理和使用他们的数据。传统的编程思想是中心主义的,比如一个网站或者一个App是架设在一个中心服务器上,这个服务器就是绝对的中心,任何人使用网站或者App,本质上就是在访问这个中心服务器,这依然是当下主流的编程思想,我在HOW实验室做的绝大多数实验也都是采用是中心主义思想。
(四)区块链技术对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的挑战 当下的艺术创造市场还是完全掌握在一些大的平台手上,这让很多音乐人、艺术家很费解:努力创作却为他人做嫁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源创艺术创作的积极性。当然,在以太坊上布署一个智能合约是需要花费以太币的,因为它需要矿工们把智能合约的代码记录在区块里,并且发送给每一个结点,因此智能合约同样是不可修改的。中心帐本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却实存在。区块链语境下的智能合约,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去中心化的,或者说它是不可修改的。
所谓挖矿实质上就是向个整个区块链网络提供算力,负责制造和发布区块(block,即帐本),它对电脑cpu和电量的消耗是很大的,我有一个直观的印像,每一次启动挖矿命令后,电脑cup的占用率都会超过300%,电脑会热的像冬天里的烤火炉一样。那么,这个帐本是如何产生的呢?这要归功于矿工的功劳。
矿工们做出的贡献是需要肯定的,他们会基于挖矿而获得奖励(比特币或乙太币),区块链的技术设计是比较科学的,矿工们完成制作区块(账本),但却无法修改帐本中的交易记录(通过加密技术这些交易记录无法篡改)。事实证明,最终干掉小偷的不是警察,而是互联网 …… 比特币,一个不需要任何政府组织出来站台的货币,竟然成为全球通用货币,区块链技术所彰显的生命力令人吃惊。一、问题的提出:10亿人民币买二个披萨 什么是比特币?什么是区块链?这些概念已被社会广泛关注。然而,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就在于去中心化,以当下流行的比特币为例,完全没有一个中心服务器,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帐本(电子化的)来记录自区块链产生开始至今所有的交易记录。
怎样才能把传统协议变成智以合约呢?我抵押协议来例,在抵押协议中客户向银行作出承诺,如果届期不还钱,车辆归就归银行所有。(以下详述,此不赘述) 这里还要澄清一个分步式的概念。传统合约的定立和履行是分离的,合同定立了但未必就能履行,法院在合约执行中依然发挥主导作用。没有的了信用,也就没有了法律的信仰。
信用是法律的基础,任何法律无一不是构建信用基础上的。法律制度所要解决的恰恰是这些资产的所有、使用、管理、保护等等一系列问题,物权法、合同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等均为如此。
我尽可能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描述它与传统技术的区别:传统互联网主张实名制,试图通过实名认证构建信用体系。(三)挖矿挖的到底是什么? 在区块链技术中,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叫矿工,他们通过挖矿获得比特币。
时至今日,我们依旧在怀念互联网时代所带给全社会的制度变革,甚至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 小偷们也哭了 ……无现金的生活,让他无从下手,现在几乎人人都不带现金出门,一切都靠手机小偷——一个存在了几千年的职业就这么被毁了。然而,架构通过塑造空间本身管理行为,它既不依靠个人对规则的信仰,更不依靠法院执行。这里的挖矿,在本质上是为区块链网络提供计算资源。事实上之所以会这样快,并且手续费如此低廉,是因为整个交易是以比特币为媒介完成的,而没有通过跨国银行的转帐系统。这可以从近期比特币价格又大幅反弹效果再一次得到印证。法律和架构在管理参与者方面是皆然不同的。
这一切所彰显恰是中心记帐的不足,货币移转、结算需要耗费较长时间,管理者需要收取巨额管理费用。事实上,不仅不动产登记可以应用到区块链中,其他任何需要登记确权的财产制度,诸如知识产权登记制度等都可以和区块链技术相接合。
这种财产登记所带来的不安全感在很多地方都会存在,人们总是担心政局不稳或者政权交替而让自己的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财富付诸东流。根据智能合约,任何人要收听伊莫金·希普的歌曲,或者需要把它放到自己的影片中亦或是作为手机铃声,只需要支付不同的价格即可。
不可否认,长期以来,中心管理模式所爆发出来的安全、信用、公平等价值危机,愈演愈烈。一方面,区块链技术还存在诸多缺点,诸如一旦发布智能合约就难以再次修改(这与中心服务器模式不同),这也给人们的应用带来了诸多困难。
矿工的工作是制作帐本,并将帐本同步给每一个结点,从而保证交易记录的真实可靠。这些技术我在实验室中亲自操作过,比如在大数据处理方面,我用到了hadoop和spark(大数据处理是人工智能的底层),这里的分步式运算的机理是将海量数据打成一个个小的碎片,然而交给多台服务器(如成百上千台服务器)并行计算,从而实现海量数据的快速运算。中心记帐所导致的系列危机,让人们产生了这样的联想:建立一个全世界统一的大帐本,甚至每个公民都拥有这样一套帐本,任何资产都可以通过它实现存储、转移、交易、管理等。洞察区块链技术背后的法律本质,预测它对社会制度的冲击和影响,将成为这里的重点。
如果黑客黑掉这套唯一的账本,公民的权利将会遭受巨大影响,很多银行、政府机构都曾遭受过黑客的攻击,就连摩根大通、美国联邦政府也难以幸免于难。如果帐本存在一个中心服务器中,无论是服务器管理者修改帐本亦或是被黑客攻击,都意谓着帐本会被完全篡改。
如果拉斯罗.汗耶茨(Laszlo Hanyecz)听到这个消息,估计要跳楼,他可以说是比特币历史上最悲催的主人公。因此架构在效率上明显优于法律。
以银行为核心的传统金融体系也正面临着来自区块链技术的挑战。所有人的在激动、兴奋后还带有一丝恐惧和迷茫。
另一方面,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的货币的合法性问题也是倍受争议,2017年9月4日,央行等7部委叫停了各类代币发行(ICO)融资活动,当天还导致比特币、以太币的从格都大幅跳水。四、区块链背后的法律变革 (一)安全、公平、信用:传统法律价值的危机 现有财产制度大都围绕资产这一概念展开的。大禹治水的方法再次教导我们,对于像区块链这些新兴技术,不能简单划归洪水猛兽,努力洞察、善加利用或许是更好的办法。(三)区块链技术对国际汇款的挑战 据统计,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最大的资金流动便是汇款,那些背景离乡的人们总是不忘给老家人汇款,然而人们却需要支付高达10-20%的手续费,时间一般要4-7天才能完成。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但有猜测他就是尼克·萨博。当然,区块链还仅仅是一个新生事务,它带给社会的到底是什么?这仍然是一个需要我们继续探所的话题。
在这一基础上Vitalik Buterin 又创建了乙太坊,不仅可以发行电子货币,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实现智能合约。然而,区块链技术缺乏智能化的特点。
尼克·萨博何许人也?他便是智能合约概念的提出者,他是一位计算机科学家、加密大师,他在1993年左右提出智能合约的概念,就于1994年他写成了《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s)论文,是智能合约的开山之作。这时乙就会联系自己最近的出纳员,这位出纳员会将现金直接拿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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